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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2007年10月10日 00:00  点击:[]

                                ——十六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工作综述    
  
        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依法行政,政府部门“自我革命”,削减自身权力,中国向法治政府迈进  

        2004年8月28日,在备受国内外媒体关注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9部法律的修正案,对涉及9部法律的11项审批项目进行了取消和调整。至此,国务院部门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1%。国内外媒体纷纷报道:中国政府削减自身权力,中国向法治政府迈进!  
        早在世纪之初,党中央、国务院就作出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的重大部署,成立了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并在监察部设立办公室,从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编办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协调和指导。国务院审改办先后四次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对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摸清了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的底数。2002年10月、2003年2月和2004年5月,国务院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了1795项审批项目。这场被称为政府“自我革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随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展开。通过一系列调整,方便了人民群众,更新了政府管理理念,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了管理方式,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  
        在大刀阔斧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反腐利刃指向了那些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容易滋生腐败的公务消费等领域和环节,革新除弊,堵塞漏洞。各地区各部门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深化改革,多年来一直存在于机制体制内的腐败顽疾被逐渐清除,神州大地气象日新。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以前,在重庆仅跑一个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就要提前到13个部门办好前置审批,一拖最少半年。现在,仅需要20天就可以同时办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其他13个部门的审批手续。这是重庆市2006年1月1日正式推行建设领域“五大环节有限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高效率。  
        吉林省长春市大力推行财政改革。长春市财政局在全国率先实行内部削权措施,将市直139个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一次性全部纳入了编制范围。改革后,经费分配不再是“管钱的部门说了算”。所有财政资金经过部门建议、财政审核、政府研究审定、人大批准等多个关口后,在年初一次分配到位。市里各部门原来的资金分配权被取消。制约了“管钱的”部门在处理机动资金上的权力,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问题发生。  
        2004年,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效遏止了乡镇乱开支、乱举债问题。省纪委、监察厅会同财政、农业等部门积极开展村会计核算和村集体货币资金委托代理制试点工作。同时,省财政厅从2005年开始,改革体制,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化解乡村债务,并选择10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通过清理和规范,现在乡村财务收支更加透明,农民群众反映乡村财务问题的信访量大幅度下降。  
        辽宁省在省纪委、监察厅成立了软环境举报投诉中心,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省政府提出了软环境建设方面需要解决的100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公开办事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解决少数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使软环境建设不断加强。几年来,省纪委、监察厅先后5次发出通报,公开处理了21起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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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都对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治本抓源头工作作出部署。2005年1月,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这既是对中国反腐败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当前和未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加大治本力度,在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体制、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大幅度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三是简化了审批环节和程序。四是逐步理顺了行政管理关系。五是建立了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起点和突破口,逐步发展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70多个中央部门和单位实行了征管方式的“收缴分离”改革。中央部门至2005年底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2006年通过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现收入579亿元,是上年的3.7倍。  
        ———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等配套文件相继出台,绝大部分省级政府出台了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核准制和备案制的体制框架已经基本建立。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加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基本规范,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展开,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继续扩大。2003年至2006年,全国共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7520人;党政领导干部13万多人,其中省长和部长11人、厅(局)长和市、县两级党政一把手4000多人。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领导干部个人经济问题金额5.86亿元,因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造成的违规问题金额235亿元。  
        ———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初见成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等相继出台,围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行为决策、审计评估、信息披露、机构选择、规范操作、信息统计、监督检查等主要环节,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体系,国有产权交易有序流动格局和有效监管制度初步形成。  
        ———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绝大多数省(区、市)已在县级以上普遍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范围已由货物类逐渐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物品种类明显增加。采购规模不断增长,2006年达到3500亿元,是2002年的3.5倍;节约采购资金每年均在11%左右。  
        ———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工作逐步展开。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协调会议,按照“正确引导、依法规范、加强监管、严格自律、推动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对清理规范工作深入进行调查,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努力消除影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不利因素,为奋勇前进的中国再谱新篇!(李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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