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
2007年1月8日至10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在执政情况下必须面对的考验。我们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
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出台的首部有关保护公众知情权的法规。
条例共5章38条,分总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附则。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生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是对政务公开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推动政务公开在法制的轨道上开展,彰显了中国建立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心。根据条例,中国公众有权依法获知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将促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更好地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
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召开
2007年2月9日,国务院在京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和胡锦涛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政府系统近几年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今年的任务。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部署和要求,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继续抓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政风建设,把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
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第495号令公布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处分条例》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惩戒的专门行政法规。
《处分条例》共7章55条,分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程序、不服处分的申诉、附则。法规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权限、程序和申诉等内容。
《处分条例》对进一步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具有重大意义。
制定实施廉洁从政“八条禁令”
2007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规定》针对当前权钱交易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依照受贿处理的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的政策界限,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项重要措施。
《规定》共10条,主要对党员干部提出了8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即,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而在离职后收受财物。
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及时地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体现了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同时,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10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意见,使“八项禁令”与国家法律相衔接。
胡锦涛提出并确立“反腐倡廉建设”重大要求
2007年6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这是党中央对党的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我们党一直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推进自身建设。早在战争年代就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建设的四项内容,强调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胡锦涛同志在这次讲话中提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概念,表明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坚定决心,也使党的建设呈现出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相互协调、整体推进的强大态势。
从反腐倡廉工作到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意义深远,既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又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重要提升。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明确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明了反腐倡廉重在“建设”,对于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吴官正出席“省部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
2007年7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出席省部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开班式。
吴官正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6月25 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讲话精神,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又要看到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深刻认识到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
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碑成立
2007年9 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碑成立。这是我国第一次设立的国家级专门预防腐败的机构。
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负责国家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按照“三定”方案,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局长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任。 国家预防腐败局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有利于拓展工作领域,形成全社会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有利于增强预防腐败能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利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央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召开
2007年10月11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同意将报告提请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查。
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七大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第二部分概括了这几年反腐倡廉的几条体会,第三部分对下届中央纪委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在各部分的分量摆布上, 突出了今后工作建议部分,约占篇幅的60%。之所以加重了今后工作建议的内容,一是基于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在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的情况下,增强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必须牢牢树立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大治理腐败的力度。二是这些年来我们党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探索和实施了一系列有效反腐败的措施,经实践检验是成功的,有必要进一步坚持下去。三是工作报告在起草和征求全党意见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有关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对策建议,这些建议从目前情况看已经具备了实施条件,因此也写进了向党的十七大报告中。
严肃查办一系列重大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治党,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取得了新的成效。特别是查处陈良宇、郑莜萸等极少数高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2007年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莜萸被执行死刑,成为近年来我国第四名被判处死刑的副部级以上官员。 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莜萸利用职务便利,为八家治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2001年至2003年,郑莜萸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做认真部署,并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经抽查发现,郑莜萸的玩忽职守致使许多不应换发的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2007年7 月2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期间,滥用职权,支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主和有关公司巨额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 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包庇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