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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领会《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导 读  
  ●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  
  ●  反腐倡廉的六条基本经验;  
  ●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要求;  
  ●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实施纲要》共分8个部分21条,9800余字。下面,就每个部分的主要内容作一简要介绍。  
  第一部分是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主要讲了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第二部分是讲反腐倡廉的六条基本经验。这些基本经验非常珍贵、非常重要,体现了继承、发展和创新的精神,我们要加深理解、倍加珍惜。2000年12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总结了反腐倡廉的六条经验。2001年6月,尉健行同志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总结了反腐倡廉的八条经验。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六大报告总结了反腐倡廉的七条经验。《实施纲要》坚持这些经验,又认真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总结了六条基本经验。这些经验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新的总结和概括,有新的发展和创新。比如,第三条阐述了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它既突出了经济发展这条主线,又包括了社会生活各方面要全面发展。第四条阐述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赋予了纠风工作新的内涵,体现了较强的时代性。第五条把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作为一条基本经验加以总结,是一个大的发展,体现了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  
  第三部分是讲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指导思想涵义深刻,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方便大家记忆,可概括为“一、二、一、五、二”几个方面。即,“一个灵魂”,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两个紧紧围绕”,就是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一个树立”,就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五个坚持”,就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两个提高”,就是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几个方面,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理论概括和经验总结,每一条都很重要,哪一项都不可偏废。  
  学习领会工作目标,要着重理解“两个基本点”。一要与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二要与十六大确定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一致。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六大确定了本世纪头二十年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适应、相一致。这充分体现了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所以,《实施纲要》根据十五大、十六大确定的任务和目标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有四条:一是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必须与之相适应。二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三是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四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第四部分是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如果不抓好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就会淡薄,理想信念就会产生动摇,思想道德防线就会崩溃。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实施纲要》突出强调了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了“一个重点”,即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要求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切实抓好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二是强调了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要做好这篇大文章。强调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是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大宣教”格局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多次深刻阐述的一个重要问题,有很深刻的内涵,作用很大。到目前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3年8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讲话中明确要求,对反腐败工作的宣传,中央宣传部要作出专门安排。江泽民同志首次提出了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思想。第二个阶段是1999年12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的尉健行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了反腐倡廉要搞“大宣传”、“大教育”。第三个阶段是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第四个阶段是2004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讲话中专门用一个部分强调: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综合措施,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第五个阶段是2004年12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讲话中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宣传工作。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同志在讲话中说,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思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作用。中宣部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宣传报道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宣传报道意见》,在2005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中,对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2005年2月25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同志在中组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强调指出: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要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并组织指导编写有关教材,保证课时和质量”,“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标志着反腐倡廉“大宣教”又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第五部分是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我们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分析近几年查办的很多大案要案,产生的原因都与制度不健全有关。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施纲要》从三方面作出了规划,提出了118项反腐倡廉制度措施。这一部分讲了三层意思:  
  一是通过“四个完善”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即,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有关制度。  
  二是通过“六项改革”、“三个公开”、“四个规范”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六项改革”,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三个公开”即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四个规范”即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制度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  
  三是从五个方面强调了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即加强党对法制建设的领导;制定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做到“四个相”,即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对已有的法律要进行清理,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订完善的要修订完善,该细化的要细化,该制定配套的要及时制定;抓好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六部分是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分析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一是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求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二是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财政资金的运行、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管三个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三是要充分发挥六大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六大监督主体,即,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包括新闻舆论在内的社会监督。  
  第七部分是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这一部分吸收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课题组主要研究成果,从提法到内容和以前单讲查案工作是有区别的。《实施纲要》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如何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问题:一是惩治腐败,必须从严。这一条讲了两层意思:(1)为什么必须从严?讲了惩治和预防的辩证关系,话不多,但讲出了辩证法。(2)怎样才能从严?从严要重点抓什么?讲了抓七个方面,有很多新意,特别是第七方面,这也是今年的重点,真抓真见效,抓住一些典型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并予公布,处分少数,教育、保护了多数,受到群众欢迎。二是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这里有很多新思路,要注意理解和运用,比如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三是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强调通过查办案件,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这也是新观点,要注意理解和运用。  
  第八部分是讲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的问题。《实施纲要》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各级纪委要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主动牵好头、负好责。《实施纲要》已经颁布,关键是抓好落实。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纲要》、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把五个文件结合起来,一起汇报传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贯彻落实、一起督促检查。二是必须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作为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点中组部已经作了安排,关键是纪委要主动去做工作。三是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四是搞好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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