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委书记于茂阳、院长潘鲁生、党委副书记郭兆志、副院长李新、纪委书记刁在祥、调研员孙凤刚等在校院领导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王立果、牛序茜参加了学习讨论。
首先,纪委书记刁在祥传达了《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刁在祥讲到,我们党历来重视党风建设,从七届二中全会到胡锦涛同志强调牢记“两个务必”,再到党的十六大中央提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充分体现出我党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刁在祥认为,《实施纲要》的出台说明我们党在反腐败这个问题上已经实现了由运动反腐、权力反腐走向了制度反腐的飞跃,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刁在祥结合我院实际对如何落实《实施纲要》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实施纲要》是推动我院发展的需要,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加强落实。二是加强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使《实施纲要》精神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是做好监督工作,做好对重点部门的重点人进行重点监督。五是扩大民主,做好政治文明建设。六是实行“阳光政务”,推行校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党委书记于茂阳在发言中强调,中央高度重视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把预防和惩治腐败作为一个重大问题来对待,并显示出了很大的决心。我们要结合学院实际做好《实施纲要》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于茂阳说,我院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个别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全局,我们要加强对《实施纲要》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预防为主,为实现学院发展的新跨越做好保障工作。他说,学院党委一直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学院发展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新校区建设方面,坚持建设与招标分离的工作机制,用制度确保在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出现。于茂阳最后表示他将主动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也希望全院党员、干部也要洁身自好、廉洁自律。
院长潘鲁生在发言中指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应主要从制度建设、学习教育和检查监督等几个方面入手。潘鲁生说,我院现在发展很快,各项工作突飞猛进,我们要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同时要加强部门负责人的节俭意识,做好教职工的自律教育。潘鲁生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同时要做好制度建设后的落实工作,做好检查监督工作。潘鲁生认为,腐败总是与权力挂钩,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他认为,我院在新校区建设、专业招生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等敏感工作上做得很好,今后还要加强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