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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准""严禁"代替"原则上" 进一步实化细化60多家单位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

    “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要求,“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实事求是地对措施加以修订”。截至目前,已有60多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中修订完善配套制度1100多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部门先后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及配套制度,为本部门抓好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的形势指导新的实践,一些措施滞后于实践发展:有的规则缺乏针对性,内容不聚焦,没有突出政治责任、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有的制度规定“悬在空中不落地”,存在“宽松软”条款;有的在执行制度规定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不落实,破坏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一些制度规定没有真正严起来、实起来,未能行之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

 

     任何一个规则的制定,既是实践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经验总结,也是新的实践历程的开启。各单位修订的措施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内监督重要任务,反映出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自觉在不断增强。多数单位对坚持服务大局、落实民主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责任担当等方面内容进行细化和具体化,提高内容的政治含量。

 

     多数单位在接待标准、会议规格、经费使用、文稿字数、礼宾安排、用车用房等方面,取消“原则上”“一般情况下”的笼统表述,更多使用“不准”“严禁”等词语体现了从严从实,更严更实。

 

    一些单位修订细则实现了对象、行为上的全覆盖,与党内制度体系相衔接;一些单位修订实施办法提出量化标准和具体要求,以解决执行标准弹性大、执行内容不明确的问题,便于实施和操作。

 

    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要求,大多单位修改细则更加聚焦调研安排、新闻报道、文件会议等方面,使修订后的内容、形式、表述等更符合部门实际。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单位紧密联系部门实际,坚持“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不断把经实践检验过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措施,修订做不到的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王小宁 刘芳源|制图 王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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