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对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总编辑王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英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下属单位报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套取公款形成账外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英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察厅报山东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退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