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10年11月30日—12月1日,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滨州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和措施,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王临山,省纪委纠风办副主任王中文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高校、市、县教育局和中小学分别作了典型发言。现将王临山同志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发布,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王临山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2010年11月3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教育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提高教育行风建设水平的思路和经验,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刚才,2所高校、 4个市、县(市、区)教育局和4所中小学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经验介绍,这些经验对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会上各市教育局、26所省属高校和省属中小学分别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希望各地、各高校认真学习,取长补短。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教育行风建设工作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稳步推进。2008至2009年,对全省25028所中小学(包括部分职业中专)进行了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发放调查问卷800多万张,征求有效意见建议42. 6万条。济南市、德州市教育局多年来以学校开放日为主要载体开展集中评议,取得良好效果。莱芜市教育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搭建沟通平台,不断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威海市教育局聘请 25名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教育监督员,强化对教育行风建设的监督。枣庄市、滨州市、临沂市教育局连续多年在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名列前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积极参与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宣传教育政策,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问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2008年,教育部门在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总满意率是87.73%,在全省公共服务类部门中名列第三名;2009年,总满意率提高到92.46%,比2008年又上升了一个名次,名列全省公共服务类部门第二名。二是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各高校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工作。省教育厅积极做好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制定下发教育收费项目目录,并在省教育厅网站进行了公布。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逐步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这方面问题举报2009年是98件,2010年至今是73件,同期下降25%。认真组织开展春秋两季教育收费检查,把好收费关口。近三年来,全省共组织检查组632个,检查高等院校186所,高中12205所,义务教育学校30965所,查处并清退违规收费金额346万元,给予121人党纪政纪处分。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成效显著。目前,我省现已有111个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有力地发挥了正面典型的导向作用。2008年、2010年,全国治理办两次来我省进行教育收费专项督查,对我省今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各地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目举办收费补习班。加大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力度。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改制学校,通过回归公办、转为民办、停办等各种方式,完成目标任务的98%;普通高中的改制学校,通过清理规范,完成目标任务的26%。大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六不准”,从严规范高校招生行为。省教育厅每年下发《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通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各高校加大对非全日制教育的招生宣传管理力度,保证了招生宣传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教育行政问贵。近两年来, 仅省级层面采取不打招呼、随机督查方式,检查学校5000余所次,有力促进了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四是学校民主管理不断强化。各地、各高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校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形成了以行政领导为主导、工会参与、纪检督察、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烟台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把校务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海坊市教育局将校务公开监督检查纳入到随访督导范围,及时了解情况,及时调度,推动校务公开工作队开展。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山东财政学院、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坚持校(院)二级教代会制度和专家教授咨询委员会制度,在招生、人事、财务、基建、物资采购、职称评审等领域全名推行校务公开,初步实现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地、各高校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提高了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师生参与和监督校务公开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五是师德师风建设初见成效。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优良师德师风的传承和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工作和灵魂工程常抓不懈,制定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规范》和《师德考核奖惩制度》,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许多地方和高校将每年9 月或10月定为“师德建设月”,以各种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青岛市、东营市教育局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济南大学开展“百名辅导员访百家”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山东工商学院制定《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每年召开“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不断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山东经济学院等高校建立健全了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各地、各高校树立师德标兵典型,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了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行风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再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方面,全省17市行评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抓自评、抓整改力度不够。二是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学前教育高收费比较普遍,群众反映强烈,中小学择校乱收费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有的地方和中职学校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助学金,侵害了学生利益,情节恶劣,影响极坏;有的学校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甚至涉嫌违法犯罪。三是在学校管理方面,个别学校主要负责人缺乏民主管理意识,校务不够公开透明,存在“一言堂”现象;学生课外实践活动较少,课业负担较重;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渠道需进一步畅通。四是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的学校个别教师业余办班或兼职,从事第二职业;个别教师有体罚、歧视学生现象;有的高校教师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上述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部门、少数学校、少数人身上,但影响的是教育形象,危害的是群众利益。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强化措施,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开始整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切实把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要突出抓好以 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活动,深入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教育行风建设不仅关系到人才的培养,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同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既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又需要人民群众来检验和评价。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坚持群众路线、加强群众监督的重要措施。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召开常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当前,我们要按照省政府纠风办《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创新评议方式,科学设置评议内容,细化完善评议标准,周密划分评议范围,努力使评议工作科学化,评议结果权威化。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提高技术含量,减少人为因素,最大限度地保证评议结果客观公正。各参评学校要正确对待,密切配合。评议结果好的,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评议结果较差的,要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重塑良好形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阳光政务热线”、“行风热线”等活动,认真受理并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省教育厅拟于近期下发评选表彰山东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请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努力把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教育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和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教育乱收费是久治不愈的“顽症”,人民群众对此反映最强烈,也最不满意。我们要对教育乱收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一要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国家助学金发放和中职教育免费等专项资金的督查工作,严防虚 报冒领和吃“空饷”,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强化对教育收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严禁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学校经费定期审计制度,让教育经费在阳光下运行。二要严格收费项目审批和标准核定工作。各市、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省教育厅会同物价和财政部门在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将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山东省大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各市、各高校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三要进一步巩固中小学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全面推进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严防“假清理、走过场”。四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保持高校学费与住宿费标准稳定。依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民办高 校以及网络学院与应数掌庭的办学行为和招生收费。五要建立能上能下的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 “动态”管理机制,使命名表彰的示范县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那些发生教育乱收费的示范县(市、区),该通报的通报,该撤销称号的要撤销称号。六要继续加大教育收费宣传以及查处力度。各市、各高校要加大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及班主任的宣传和培训,使其全面准确掌握和执行我省现行收费政策及标准。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强教育和震慑,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之风滋生蔓延。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增加县级政府均衡调配教育资源的责任。加大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坚持限制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遏制无序择校行为,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学校间的差距,减小择校压力。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制度,逐步化解“大班额”问题,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积极推行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名额合理分配、招生期间公开招生信息等措施减少择校数量。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工作任务,明确中小学办学行为标准,着力解决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深入开展拔务公开工作,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权力制约,从源头上制止腐败的治本之策。校务公开的实质就是学校管理权力运行的透明化,使之置于广大群众和师生的监督之下。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编制本校校务公开目录,将公开内容具体化、细则化,切实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和谐校园建设。2010年9月1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各高校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认真编制或修订本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审理、保密审查等机制,抓紧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使这项工作在我省高校正常有序的开展。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推进校务公开行政主体到位,监督各职能部门通过双代会、信息发布会、校务公开栏、中层干部会、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向全校公开教职工关注的重要要项;要根据工作要求,采取查究结合、纠建并举的措施,每年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校务公开工作情况,做到责任到位、实施到位、监督到位,不断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校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大力加强组盈盟风建诲,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的品行对广大学生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教师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形象的评价。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和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监督、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使师德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作为对教师评价的重要方面,坚持推行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活动,把学生、家长、社会的期望转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各高校要重点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遵守学术道德的自觉性,坚决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教谋私等违背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教师法》和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将少数品行差、素质低、不适合担任教师的人员清理出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立一支具有社会责任感、德才双馨的优秀教师队伍。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确保教育行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教育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高校要把教育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地、本单位的教育行风建设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搞好工作任务的分解细化,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把教育行风建设纳入教育总体工作部署,与其他工作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对因领导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问题严重,甚至发生恶性案件或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 广泛宣传发动,注重舆论引导。要强化对教育行风建设的宣传,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关于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宣传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广大教师、干部职工投身教育行风建设的自觉性与主动性;通过有效载体,表扬先进典型,曝光存在 问题,不断激发争先创优的热情;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 等媒体,全面宣传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管理的措施和成效,宣传上级关于招生、收费等工作的政策与规定,释疑解惑,与社会沟通互动,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不断营造有利于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成效。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教育行风建设的行政监察,对群众举报较多的学校和领域,要实施蹲点监察和跟踪监察,努力做到“四不放过”,即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ι纠正问题不到位不放过, 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创新监督方式,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坚持行政监察与民主评议相补充,坚持行业自我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促进,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体系。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和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座谈、走访等途径,虚心听取他们对教育行风建设的建议与 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稍有放松,极有可能出现反弹,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在探索建立教育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认真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拒腐防变教育机制,通过多种方式,让教育入心 入脑,使教育真正有效;二是建立教育行风制度体系,要有针对性、系统性,使制度真正管用;三是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使监督真正到位;四是建立惩处和问责机制,对不正之风问题或案件,按规定严肃处理,并且举一反三,注意查找和堵塞体制机制上的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使惩处真正有力。
同志们,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教育行风建设工作,为实现教育行风的根本好转,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促进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