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会议以及全国和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好服务,提供保障。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章、转变工作作风、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课堂教学、讲座论坛、学术交流、校园网络、学生社团的管理,维护校园稳定,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干部人事、财务管理、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管理、社会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与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各部门各单位党政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新任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部署,重点检查学校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推进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公开。保障和维护好学生权益,加强学校奖助学金发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奖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活动。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科研行为、维护科研秩序,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研经费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科研人员法律法规教育,使科研人员熟悉了解相关制度规定。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整合财务、科研、审计、监察、资产管理等部门力量,加强对科研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把学风、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全过程。深化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良好学风。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与学术研究的关系,严禁领导干部用行政权力为个人牟取学术方面的不正当利益。积极探索建立学术诚信同业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七、深化学校招生执法监察。继续推进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取要求、结果信息和收费政策等及时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
八、大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学校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等机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九、建立完善教育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自我评议、政府评议和社会评议有机结合的行风评议机制,完善行风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继续组织开展2013年教育行风评议活动和教育满意度测评,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我校教育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进行评估检查的准备工作。研究制定我校行风建设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把教育行风建设责任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业务工作与教育行风建设深度融合、有机互动。
十、加强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效能监察,推进效能考核,建设节约型校园。严肃整治公款消费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访、出国交流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和各类论坛。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来电、来信、来访。按照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认真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报告制度。通过信访案件查办,维护群众利益,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使腐败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维护学校稳定,营造良好的校园廉洁风气。
十二、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继续稳妥的推进这项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落实党务、校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信访监督等制度。结合大学章程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深入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不断拓展监察领域,强化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审计监督,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深化党务、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十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推动工作。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拓展工作视野,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约束,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坚持党性原则,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中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监察处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