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本次述责述廉采取部分党总支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其他党总支书记(含负责工作的副书记)、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进行书面述职方式组织开展。
1.时间地点:拟定于2022年1月7日(周五)下午14:00,长清校区第三会议室。
2.参加现场述职人员(4人):张利、罗云平、任伟清、林波。
3.参加书面述职人员(17人):吴焕文、张东深、张振羽、牛序茜、金伟、丁鲁、安峰、孙明、任仲全、杨磊、陈连顺、李蓉、石增泉、杨亚波、郭晓军、韩文涛、李清华。
4、校纪委委员将有针对性地对现场述职人员进行询问并提出评议意见。
5、现场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评议表,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评价。
备注: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会议总时长控制在1小时之内。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